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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的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

在公司注册资本过剩或严重亏损,减资是公司必须要做的。下面带你了解公司减资是怎么办理的?


1、决议,公司减资应当由董事会(执行董事)制定方案,提交股东会决议,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均为特别决议,需要2/3以上多数通过。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底于法定的最底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


3、通知和公告,公司应当在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偿与担保,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5、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首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应按《公司法》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的义务,然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前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减资者、减资的股权额、减资方式、减资后的最新股本结构等);

3、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少三次公告的报纸;

4、经公司股东会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动的事项);若股东减资后原股东不变,则只要开一个股东会、作一个股东会决议即可(即新一届股东会决议和前一届股东会决议可合并为一个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减资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9、《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章程复印件。